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議程安排聽取交通部所提「高鐵財務問題及解決方案」。葉匡時表示,台灣高鐵自九十六年通車營運以來,已成為西部走廊不可或缺之重要系統。然而,高鐵財務問題一直存在,且確有於短期內解決之急迫性,因此交通部與台灣高鐵公司在通盤衡量現今環境及經濟狀況後,協商一合理且具財務可行性之方案,期能使高鐵永續經營並持續提供國人便捷與優質之服務。
有關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內容,葉匡時表示,包括特別股收回、減增資、返還站區用地開發使用權、費率機制調整、延長特許期、高鐵協調三案處理及平穩機制等措施,為一聯立方程式,環環相扣,缺一不可。財務改善後,高鐵公司成為政府主導經營之公司,實質提前達成BOT的Transfer(移轉),未來利益全民共享。
針對特別股訴訟問題,高鐵局長胡湘麟在報告時表示,特別股是高鐵公司為籌措興建高鐵所需資金所發行的特別股份,有約定的償還期限與支付固定股息義務,事實上是「債務」的性質。目前積欠特別股股本三百九十二億元、未付股息約一百四十一億元,總計五百三十三億元。
可是,部分特別股股東從一○二年起陸續提告,要求贖回已到期之股本及積欠之股息,目前計有三十九件訴訟案,其中四件股本訴訟經法院一審判決高鐵公司必須贖回。
胡湘麟提及,所有特別股股東刻正觀察高鐵財務改善案之進展,如果未能儘速定案並推動,特別股股東必會提起訴訟,引發連鎖效應,屆時若高鐵公司無法籌措五百三十三億元解決,而公司股東權益僅剩四百八十二億元,結果必然是破產並致興建營運合約終止,估計這個時程最快約在明年三月。
【記者許志煌/台北報導】台灣高鐵公司董事長范志強昨(五)日在立法院答詢表示,明年是台灣高鐵付款高峰期,若台灣高鐵無法增資,現金調度馬上就會有問題。
范志強昨天上午在交通委員會答覆立委李鴻鈞質詢表示,高鐵明年有四個車站(南港、苗栗、彰化、雲林)需要動用資金,加上要採購的四輛列車,合計二百八十億元。而這也就是台灣高鐵明年財務上要面對的很大壓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