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IMO在2010年於馬尼拉的STCW修正案,將使用操作ECDIS,列入甲板部甲級船員適任性標準項目,成為強制訓練課目,目前的訓練基準為STCW Model Course 1.27 2012 Edition。
只要船上ECDIS設備已安裝,經船級協會檢驗通過並取得認證,甲板部甲級船員,就需具備相關訓練證書,否則有經認證設備,船員卻無合格書,就算違反規定。?
由於馬尼拉修正案,僅對新進船員作出強制訓練要求,對現有船員之強制要求是由1 January 2017才開始。?
?目前較普遍之認定標準是有裝備(船級社認證過會登錄在SE證書Form E上),船員就需證書,無裝備認證就無需船員訓練證書。
張在欣於2018/4/26 下午 12:00:41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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