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於2019年11月7日預告修正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草案增列甜味劑羅漢果醣?萃取物之使用範圍、限量及規格標準,並修正硬脂酸鎂、碳酸鎂、磷酸二氫鈣、葉黃素、苯甲酸鈉、乳酸亞鐵、碘酸鉀之規格標準。
整理=編輯部
衛生福利部(簡稱衛福部)於2019年11月7日預告修正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,草案增列甜味劑羅漢果醣?萃取物之使用範圍、限量及規格標準,並修正硬脂酸鎂、碳酸鎂、磷酸二氫鈣、葉黃素、苯甲酸鈉、乳酸亞鐵、碘酸鉀之規格標準。該草案預告評論期為60天,以蒐集各界意見。
衛服部此次參考日本及美國相關規範,增列甜味劑羅漢果醣?萃取物,訂定其使用規範及規格。依據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共同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(Joint FAO/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)所訂標準修正硬脂酸鎂、碳酸鎂、磷酸二氫鈣、葉黃素之規格標準,並修正苯甲酸鈉、乳酸亞鐵、碘酸鉀規格標準部份文字,在維護國人健康之基礎下,並與國際規範調和。
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1、增列食品添加物甜味劑羅漢果醣?萃取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。
2、增列羅漢果醣?萃取物規格標準,修正硬脂酸鎂、碳酸鎂、磷酸二氫鈣、葉黃素、苯甲酸鈉、乳酸亞鐵、碘酸鉀之規格標準。
食品添加物標準之訂定,均參閱動物安全性試驗資料、國際間相關法規標準與准用情形、各種食品添加物品項之理化特性、加工用途及其使用之必要性、使用食品之種類、範圍、加工製程及添加量等具體文獻資料,並考量國人飲食習慣及健康風險等情況,審慎評估後據以訂定,業者產製食品時應審慎評估使用之時間,並依使用限量規定添加。
另,衛生機關每年均監測市售食品之食品添加物含量,如發現產品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,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,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~300萬元罰鍰,以維護民眾飲食健康安全。
延伸閱讀
?來勢洶洶!代糖界的明日之星「中國羅漢果」
?酵素的煉金術!羅漢果苦味皂?竟然也能變甜!
?恰似熟悉的甜蜜——甜味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