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周麗蘭╱雲林報導】
雲林縣西螺警分局前崙背分駐所警員馬自良6年前因處理車禍被撞成植物人,妻子李采媛4年後才走出憤怒失落的谷底原諒肇事者。她說,當年讀大班的兒子不理解爸爸為何一直睡,還自我封閉不願探望,歷經3年如今終於願意握爸爸的手,讓她相當欣慰。
今年50歲的馬自良於2007年間獲報處理車禍時,被開車路過的36歲吳姓男子恍神撞上,因嚴重腦出血成為植物人,新任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11日特去探視。
馬家的2個女人都很堅強,各自有吞忍的眼淚。其中,74歲的馬媽媽陳秋枝探兒子一次要換3趟車,還曾與兒子同住在彰基雲林分院安養中心長達3年。
馬太太李采媛則蠟燭兩頭燒,需同時照顧兒子和先生。丈夫成為植物人時,讀大班的兒子不解爸爸為何一直睡、不說話,一度拒絕到醫院探視。3年來他長大了,意識到父親的狀態,終於願意去看爸爸,還會拉爸爸的手。
笑容可掬的李采媛,一談到兒子的轉變就熱淚盈眶,看著躺在床上的老公眼神很豁達,還搖搖先生的手笑問,「去哪啦?睡太久了,起來上班!」
李采媛現擔任犯保協會志工,她曾長達3、4年不要人碰她傷口,這2年走出谷底,關鍵是肇事者懺悔「我不是那麼壞的人」,她也諒解他不是故意,沒有要推卸責任,只是沒有能力做什麼。
肇事者吳姓男子2012年與馬妻和解,分期付款賠償金100萬元。李采媛說,整件事是個考驗,她的心中無恨,聯絡、常來看已不那麼必要了,更重要的是接受現在的變化。
檢察長鄭銘謙說,沒當過被害人不會懂他們無辜的心情,新生人一定要付出誠懇,使雙方獲取饒恕達成最大的和解。
許雅涵於2015/9/12 上午 09:57:09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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